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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财政厅关于自治区地勘局和有色地勘局及煤炭地质局离退休人员经费单列管理意见的通知

2005-11-08

政府文件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财政厅关于自治区地勘局和有色地勘局及煤炭地质局离退休人员经费单列管理意见的通知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财政厅《关于自治区地勘局和有色地勘局及煤田地质局离退休人员经费单列管理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〇〇五年十一月八日关于自治区地勘局和有色地勘局及煤田地质局离退休人员经费单列管理的意见国土资源厅财政厅(二〇〇五年十月三十一日)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区地勘局和有色地勘局及煤田地质局推进内部企业化改革有关事宜的批复》(内政字〔2005〕93号)精神,现就自治区地勘局和有色地勘局及煤田地质局离退休人员经费单列管理提出如下意见。一、自治区地勘局和有色地勘局及煤田地质局2004年底在册的12710名离退休人员的所需经费(含工资、津补贴、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烤火费、菜金、取暖补贴、公用经费、特需经费等),从自治区财政应拨地勘费基数中划出,单列管理,单列核拨。今后国家政策性调资和自治区出台的相应政策性补贴等增资费用由自治区财政全额拨款解决。改革后原属事业单位在编在册的正式职工符合条件退休的,其退休费通过核减地勘经费解决。上述单位离退休人员所需经费由所在单位负责发放。二、自治区地勘局和有色地勘局及煤田地质局离退休人员的工资、津贴标准,以离退休时自治区人事部门批准的标准为测算依据。属地后新增加的边疆补贴、生活补贴、取暖补贴等按现行政策执行。三、已加入医疗保险的单位,按加入医疗保险实际缴费标准测算。离休人员按照每人每年15000元划出,依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自治区本级离休干部医疗保障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内政办字〔2003〕92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老干部局和内蒙古自治区人事厅、卫生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自治区本级文革基残离休人员医疗保障个人账号标准的通知》(内组通字〔2004〕19号)的有关精神,纳入自治区本级事业单位离休人员医疗保险统筹管理。对未加入医疗保险的4个地勘单位的2242名退休人员,暂按驻呼和浩特市单位医疗保险标准测算划拨,以后由自治区有关部门协调所在盟市加入医疗保险统筹。四、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和内蒙古自治区人事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科技厅、教育厅、卫生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直属国有事业单位未聘人员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内人发〔2000〕21号)精神办理提前退休的人员,继续执行住房公积金缴交制度,按应缴金额从原单位经费中划出。原单位在办理提前退休时已一次性结清的不再计算,其他单位无论执行与否均按当地政策规定标准划出。五、离休人员的公用经费、特需经费全部按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测算划出。六、离退休人员经费单列后,原单位的管理、服务职能不变,各单位要继续做好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七、离退休人员经费属于专项资金,由自治区财政厅专项核拨。各单位要单独建帐,单列管理,专项发放,不得挪用。每年度末由自治区地勘局和有色地勘局及煤田地质局向自治区财政厅上报本年度财务决算和下年度财务预算。八、离退休人员经费单列管理从2005年1月开始执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具体问题,由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财政厅与自治区地勘局和有色地勘局及煤田地质局共同研究处理。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通知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节约型社会、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近年来,我区墙体材料革新和节能建筑推广工作虽然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以粘土砖、瓦和非节能建筑为主的格局尚未得到根本改变,毁田烧砖、破坏耕地的现象屡禁不止。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通知》(国办发〔2005〕33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一、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健全工作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切实加强对墙体材料革新和节能建筑推广工作的组织领导。二、各地区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尽快研究制定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实施细则。加快标准体系建设,制定和完善墙体材料产品标准和应用技术规程。要认真落实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抑制粘土砖的生产,逐步完善强制性产品认证体系。三、各地区要加大“禁实”力度,禁止新建、扩建实心粘土砖生产线,有计划地对实心粘土砖生产企业进行转产改造。2007年底前各盟市所在地全面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四、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业办公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厅、国土资源厅、财政厅、农牧业厅等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切实抓好我区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推广工作。五、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各地区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积极推广先进典型,对毁田烧砖、浪费资源、破坏环境的现象要予以曝光。二〇〇五年十一月八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通知国办发〔2005〕3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自《国务院批转国家建材局等部门关于加快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意见的通知》(国发〔1992〕66号)下发以来,在各地区和有关部门的共同推进下,我国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新型墙体材料应用范围进一步扩大,技术水平明显提高,节能建筑竣工面积不断增加。但是,全国以粘土砖和非节能建筑为主的格局尚未得到根本改变,毁田烧砖、破坏耕地的现象屡禁不止,特别是近年来城乡建设的快速发展,对建材产品的需求量急剧增加,一些地区实心粘土砖生产呈增长态势。为巩固取得的成果,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有效保护耕地和节约能源,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工作紧迫性(一)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是保护耕地和节约能源的迫切需要。我国耕地面积仅占国土面积10%强,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一半。我国房屋建筑材料中70%是墙体材料,其中粘土砖占据主导地位,生产粘土砖每年耗用粘土资源达10多亿立方米,约相当于毁田50万亩,同时,我国每年生产粘土砖消耗7000多万吨标准煤。如果实心粘土砖产量继续增长,不仅增加墙体材料的生产能耗,而且导致新建建筑的采暖和空调能耗大幅度增加,将严重加剧能源供需矛盾。(二)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是改善建筑功能、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保护环境的重要措施。采用优质新型墙体材料建造房屋,建筑功能将得到有效改善,舒适度显著上升,可以提高建筑的质量和居住条件,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需要。另一方面,我国每年产生各类工业固体废物1亿多吨,累计堆存量已达几十亿吨,不仅占用了大量土地,其中所含的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着周围的土壤、水体和大气环境。加快发展以煤矸石、粉煤灰、建筑渣土、冶金和化工废渣等固体废物为原料的新型墙体材料,是提高资源利用率、改善环境、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二、明确工作要求,落实任务目标(三)逐步禁止生产和使用实心粘土砖。已限期禁止生产、使用实心粘土砖(包括瓦,下同)的170个城市,要向逐步淘汰粘土制品推进,并向郊区城镇延伸。其他城市要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分期分批禁止或限制生产、使用实心粘土砖,并逐步向小城镇和农村延伸。其中,经济发达地区城市和人均耕地面积低于0.8亩的城市,要逐步禁止生产和使用实心粘土砖;粘土资源较为丰富的西部地区,要推广发展粘土空心制品,限制生产和使用实心粘土砖;在新型墙体材料基本能够满足工程建设需要的地区,要禁止生产粘土砖。力争到2006年底,使全国实心粘土砖年产量减少800亿块。到2010年底,所有城市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全国实心粘土砖年产量控制在4000亿块以下。(四)积极推广新型墙体材料。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积极推广使用新型墙体材料,凡财政拨款或补贴的行政机关办公用房、公共建筑、经济适用房、示范建筑小区和国家投资的生产性项目等,都要执行节能设计标准,选用和采购新型墙体材料。新建建筑要向强制执行国家已颁布的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推进,逐步提高新型墙体材料的生产和应用比例,增加节能建筑面积。力争到2006年,新建建筑严格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有条件的城市率先执行节能率65%的地方标准。到2010年,新型墙体材料产量占墙体材料总量的比重达到55%以上,建筑应用比例达到65%以上;严寒、寒冷地区应执行节能率65%的标准。三、制定法规标准,强化监督管理(五)制定和完善有关法规。要加快研究制定建筑节能管理及推进墙体材料革新的有关法规,依法加强对新型墙体材料生产、流通和应用的监督管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结合当地具体情况,制定并完善相关法规的实施细则,依法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六)加强标准体系建设与监管。要制定和完善新型墙体材料产品、工程应用和节能建筑的技术标准,进一步提高新型墙体材料产品标准水平;加快研究新型复合墙体材料应用标准,完善节能建筑设计、施工、验收的标准化体系。要将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应用新型墙体材料、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等要求纳入立项、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以及竣工验收备案等各个环节,促进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强化新型墙体材料标准实施和应用技术培训,确保产品及工程质量。对涉及人身健康的墙体材料,要逐步纳入强制性产品认证范畴,不经认证不得销售使用。(七)继续加强对粘土砖生产用地的监督管理。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严格控制粘土砖生产企业取土范围和规模,严禁占用耕地建窑或擅自在耕地上取土。要禁止向新建、改建、扩建实心粘土砖生产项目供地,限制向空心粘土制品生产项目供地。对违反规定的,不予办理用地和采矿登记手续,停止发放土地使用证,并依法予以查处。(八)严格对墙体材料生产企业的监管。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禁止生产和使用实心粘土砖地区的企业,仍然继续生产和使用实心粘土砖的,以及无照生产经营、销售使用国家明令淘汰产品的行为,要坚决依法严肃处理。要加强对墙体材料生产企业的环境监督执法,依法处罚污染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据有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严格监督墙体材料生产企业的销售行为,禁止质量未达标的墙体材料产品出厂销售。四、完善政策机制,加快技术进步(九)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投资、税收、价格等经济政策的引导和调控作用,促进工业废物的循环利用,推动新型墙体材料和节能建筑的发展。在安排使用预算内基建投资(含国债项目资金)和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时,要加大对开发技术含量高的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的支持力度。要积极落实国家鼓励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和抑制实心粘土砖生产的税收政策,研究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在2005年年底到期后的有关后续政策措施。研究推广节能建筑的扶持政策,鼓励建设单位采购优质的新型墙体材料,引导房地产开发商自觉建造节能建筑。(十)发挥市场导向作用。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应用为龙头,逐步增强市场机制对墙体材料资源配置的基础作用,促进新型墙体材料产品优质优价。充分发挥中介组织的作用,建立健全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信息发布制度。(十一)大力推进技术进步。有关部门要根据社会发展和技术进步要求,适时发布和调整鼓励、限制、淘汰的墙体材料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及产品目录。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支持新型墙体材料及节能建筑技术的开发和应用示范,组织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研究、开发科技含量高、利废效果好、节能效果显著、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质新型墙体材料生产技术与装备,提高墙体材料革新和节能建筑的技术水平。积极推动绿色建筑、低能耗或超低能耗建筑的研究、开发和试点,建设优质新型墙体材料示范生产线和节能建筑样板,推广新型建筑结构体系,拓宽新型墙体材料的应用范围。五、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宣传工作(十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机构,落实责任,加强对粘土砖生产的监管,大力推动墙体材料革新和节能建筑推广工作。发展改革、科技、财政、国土资源、建设、农业、税务、工商、质检、环保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认真做好相关工作,并由发展改革委牵头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指导和推进墙体材料革新与节能建筑推广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将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工作列入政府工作的议事日程,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并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发展目标、推广重点与政策措施,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十三)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舆论的导向与监督作用,通过广播、电视、展览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宣传。大力宣传我国能源、土地资源现状与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和推广节能建筑的重大意义,以及在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与个人;对拒不执行有关政策和法规,造成浪费资源、严重污染环境的现象,要予以曝光,努力营造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社会氛围。二〇〇五年六月六日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自治区国有重点煤炭企业工伤保险实行省级行业统筹管理的通知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为了贯彻落实《工伤保险条例》,解决当前我区国有重点煤炭企业工伤保险统筹层次低、抗风险能力差、行业内工伤职工待遇不平衡、工伤保险待遇不到位等问题。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统筹层次。对自治区国有重点煤炭企业已列入养老保险统筹的单位,统一参加自治区工伤保险统筹。由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直接组织领导工伤保险工作,自治区煤炭社会事业保险局经办其工伤保险事务。二、统筹范围。自治区国有重点煤炭企业工伤保险统筹范围为:乌达矿业公司、海勃湾矿业公司、包头矿业公司、准格尔能源有限公司、万利公司、平庄煤业集团、霍林河煤业集团、扎赉诺尔煤业公司、大雁煤业公司、宝日希勒煤业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参加自治区养老统筹的原煤炭工业局所属单位随同国有重点煤炭企业参保。三、征缴方式。自治区国有重点煤炭企业的工伤保险费由自治区煤炭社会事业保险局统一征缴和管理,征缴的工伤保险费统一缴入自治区社会保障财政专户(工伤保险专户)。国有重点煤炭企业工伤保险基金的使用管理办法由自治区劳动保障厅会同自治区财政厅共同制定。各企业单位按有关规定为本单位内全部职工和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四、工作要求。各有关盟市,要积极配合所属辖区煤炭企业组织开展工伤保险工作,促进自治区国有煤炭企业工伤保险工作的顺利开展和稳步运行。五、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国有重点煤炭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暂行办法》执行。二○○五年十一月四日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优势特色产业人才开发目录的通知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为贯彻落实全国及全区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科学的发展观、人才观,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围绕自治区优势特色产业集聚人才,推动自治区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现将《内蒙古自治区2005年优势特色产业人才开发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印发给你们,作为指导人才培养、开发和引进工作的重要依据和参考。附件:内蒙古自治区2005年优势特色产业人才开发目录二○○五年十一月二日附件内蒙古自治区2005年优势特色产业人才开发目录一、《目录》编制的依据(一)以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十五”规划和2005年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所提出的发展目标为指导,围绕“能源、化工、冶金、机械及装备制造、农畜产品加工和高新技术”六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统筹人才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二)《目录》依据人才强区战略,本着以人才促发展的指导思想,围绕“形成优势特色产业人才高地,将我区初步建设成为人才流入区”的目标,突出为引进高层次紧缺实用人才、稳定盘活现有人才服务。(三)《目录》编制过程中,采用问卷调查和实地调研两种形式,收集了全区优势特色产业中785家企业,包括自治区80家重点企业的人才需求,客观地反映了我区优势特色产业人才紧缺现状。(四)在制定《目录》时特别参考了自治区各级人才市场对各类专业人才的需求、供给及动态变化等情况。二、《目录》的体例说明《目录》主要由专业领域、涉及专业、主要岗位、用人标准、产业导向、地区导向、企业导向七大部分组成,并根据涉及的岗位、专业背景、产业和地区导向展开,旨在明确“什么领域(产业)和什么地区(地区、企业)需要什么样的人才(专业、能力标准)、从事什么样的工作(岗位)”。(一)专业领域:按照教育部颁布的学科分类标准,共列出材料、电气信息等21个二级学科门类。另外,新增设了高技能人才与21个学科专业并列。(二)涉及专业:是指在相应二级门类下所设的三级门类,是《目录》中最重要的部分。本《目录》共列出冶金工程等42个专业,是自治区目前人才需求中最紧缺的专业。(三)主要岗位:是指人才需求企业所提供的主要工作岗位,《目录》共列出220个紧缺专业人才所涉及的主要职位。(四)用人标准:是指对所需人才的学历、职称、经历和能力等方面的要求。(五)产业导向:是指需要人才的重点产业。(六)地区导向:是指需要人才的重点产业、工作单位所在地区。(七)企业导向:是指需要人才的重点企业和承担重点项目的单位。三、发挥《目录》的导向作用各地区、各部门以《目录》为指导,把人才的培养、引进和使用三个环节有机地结合起来,通过政府、市场、企业三方联动,引导人才向优势特色产业集聚,优化人才资源结构,不断提高优势特色产业人才竞争力,促进人才资源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和合理配置。(一)加强人才培养1.自治区在选拔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自治区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人选、“511人才培养工程”人选时,都应向自治区紧缺专业人才倾斜。职称评审、博士后工作也应对自治区紧缺专业人才适当放宽条件。2.以提升人才素质和能力为主线,鼓励区内外各类培训机构参考《目录》,推出旨在开发紧缺专业人才的各类培训项目、内容。各有关部门参照《目录》,发挥引导、服务作用。各类企业、单位也可参考《目录》将人才培训纳入本企业、本单位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增强企业的竞争力、凝聚力和发展后劲。3.各高等院校可参照《目录》进行专业学科调整和课程设置,围绕市场尤其是自治区优势特色产业对人才的需求,注重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加快培养贴近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紧缺的各专业人才。(二)强化人才引进1.发挥《目录》在人才引进中的导向作用,自治区各类人才开发机构要把《目录》所列紧缺专业的人才作为人才引进的重点,加大人才引进工作力度,提高人才引进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2.按照《目录》推进优势特色产业人才高地建设,进一步强化人才引进的产业导向,鼓励各用人单位参照《目录》制定人才引进计划,对特别紧缺的人才可采取特殊的引进政策,为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3.各有关部门以《目录》中的专业、能力、产业等相关内容作为人才引进、储备的主要依据。(三)优化人才结构1.按照自治区产业结构、布局调整要求和产业发展情况,引导紧缺人才向重点企业、重点产业、重点地区集聚。通过调整人才结构,合理配置人才资源,为经济结构的调整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保证。2.促进自治区紧缺专业人才在城乡、区域、产业、行业和不同所有制之间的合理流动,促进区域、产业和专业人才的优化组合,逐步实现结构布局的合理优化,提高人才与产业结构、布局调整的对应度,增强企业发展的后劲。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文化厅关于全区特色博物馆体系建设意见的通知
    中国人民解放军63600部队(东风航天基地),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自治区文化厅《关于全区特色博物馆体系建设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二〇〇五年十一月二日全区特色博物馆体系建设的意见(自治区文化厅二〇〇五年十月十一日)博物馆是一个国家、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也是民族历史文化的收藏、保护、研究与展览基地。为保护和利用好现有的文物资源,加快我区特色博物馆体系建设的步伐,促进民族文化大区建设,现提出如下意见。一、特色博物馆体系建设构想一是内容特色化。从坚持以人为本和满足多层次需求的角度出发,并结合我区文物资源的分布状况,选择特色鲜明、内容独特,国内外独有或少有的题材,兴办一批内容丰富、主题突出的专题博物馆。使文物征集和展览打破大而全或小而全、各馆雷同的格局,把各专题博物馆的展览内容办新、办深。如在呼和浩特市创办“草原马文化博物馆”、“旅蒙商博物馆”,在内蒙古博物馆举办“蒙古民族历史文物陈列”等。这些特色鲜明的博物馆和陈列既可发挥各地历史文化和文物的优势,又可展示了我区文物的精华,从整体上反映出内蒙古文物的特色和深厚的文化底蕴,在国内外独树一帜,必然会受到广大观众包括历史、民族、文物考古等方面专家学者的喜爱,进而提高我区文化的影响力和吸引力。二是体制多元化。根据我区实际,并参照其他一些省区市做法,我区建设特色博物馆,除了由各级政府投资兴办外,还应当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包括各个行业和国有、民营企业以及私人建立博物馆,并在特色博物馆主题的选择确定和依法筹集展品方面,予以指导和支持,实现政府依法管理下的体制多元化的博物馆建设体系。目前,在我区金融等一些行业及高校和知名企业中,存在着兴办专题博物馆的积极性,如果把工作做好,可在几年内兴办多座特色博物馆。三是布局重点化。根据我区实际,博物馆建设要坚持收藏、研究、教育和旅游相结合的原则,首先在人口较多,交通方便,文物藏品丰富,地方财政能给予资金投入,旅游景点较多的重点城市和地区建设博物馆,这样可使文物和旅游相结合,使资金和文物资源更好地发挥应有的效用。对于文物缺乏特色,藏品较少、学术研究滞后的地区,暂不宜创办新博物馆,避免稀缺和不可再生的文物资源过度分散。四是功能标准化。我区新建、改扩建博物馆,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进行建设,特别是要在防火、防盗、防雷和库房、展厅的温度、湿度控制等方面达到标准。同时,根据文物资源分布情况和经济实力,各地博物馆的馆舍建设不宜贪大求全,要严把关口,突出精品意识。五是投资多元化,特色博物馆的建设资金及运营管理资金可以多方筹集,实现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可采取冠名权等方式吸纳资金。国有博物馆也应采取多种方式吸纳社会资金。力争到2010年,全区博物馆的总数从现有的27座增加到50座,达到全区平均50万人拥有一座博物馆,接近全国平均水平。但在博物馆的特色和影响力方面,进入全国的前列。二、特色博物馆体系建设规划目前,我区已有喀喇沁旗清代蒙古王府博物馆、内蒙古酒文化博物馆等5个特色博物馆开始建设,其他拟建的博物馆分6类:第一类为中国马文化博物馆、中国草原乳业博物馆、内蒙古鄂尔多斯煤炭博物馆、园子沟原始社会遗址博物馆、元上都生态博物馆,上述5个博物馆均由企业出资建设;第二类为呼和浩特将军衙署博物馆、呼和浩特清公主府博物馆、呼和浩特旅蒙商博物馆等均利用古建筑进行维修后改建;第三类为内蒙古民族博物馆、辽文化和红山文化博物馆、鄂尔多斯青铜器艺术博物馆、辽中京博物馆等博物馆,均是利用现有博物馆进行改造或扩建后重新布展;第四类是利用古遗址建立的二连恐龙遗址博物馆、集宁路遗址博物馆、盛乐古城遗址博物馆、园子沟原始社会遗址博物馆等遗址博物馆;第五类是盟市、旗县已开工建设的博物馆,有呼伦贝尔市中国森林狩猎民族博物馆、包头市工业科学博物馆、辽上京博物馆等博物馆;第六类是需自治区和盟市、旗县投资新建的,有内蒙古博物馆新馆、巴彦淖尔市河套文化博物馆、居延博物馆等。在各级人民政府投资建设和管理的博物馆中,利用古建筑进行修复并改建的博物馆,主要是通过对古建筑的维修和内部复原进行,资金的投入因古建筑面积及维修工程量而定;利用古遗址建的博物馆,应根据遗址特点决定建筑结构,一般可搞金属架构的棚式建筑;新建的盟市、旗县博物馆,盟市级应控制在10000m2以内、旗县级应控制在3000m2以内,考虑将来的发展,各博物馆可预留扩建用地。严禁各类博物馆与其他单位混用一个建筑物或搞其他商业出租。据预测,到2007年自治区成立60周年大庆前除内蒙古博物馆新馆外,约有17个博物馆可建成并投入使用,其余在2010年前均可以建成。三、特色博物馆建设政策与措施(一)将全区特色博物馆建设纳入全区“十一五”经济和社会发展整体规划,纳入民族文化大区的建设规划。(二)国有博物馆改造和建设的资金投入,需由博物馆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自筹。对部分盟市、旗县的重点特色博物馆,自治区可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三)国有博物馆建设要按循序渐进的原则进行。哪个地区有积极性,文物资源丰富及文物研究充分、科研力量较强,并有相应的财政支持能力,就支持哪里。如果当地经济比较困难,博物馆日常运行经费难以保证,其博物馆建设暂不考虑。(四)鼓励各部门各行业和私人建立博物馆,进行文物陈列展示活动。非国有博物馆在门票税收等方面享受与国有博物馆同等待遇。(五)特色博物馆的文物展品来源,自治区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法》的相关规定,在全区范围内通过各地区博物馆之间调拨或借用,对文物资源实行优化组合,充实各特色博物馆的重点陈列内容。地方政府也应依法安排一定的财政资金,用于征集文物展品,防止文物非法流失。随着国内外对草原历史文化关注程度的提高,草原旅游热的出现和建设民族文化大区战略的实施,我区博物馆事业发展面临着难得的机遇。各级文物部门要抓住机遇,加快我区特色博物馆的建设步伐。附件:1拟于2007年建成并向社会开放的特色博物馆名单2拟于2008年至2010年建成并向社会开放的特色博物馆名单3拟建部分特色博物馆名单附件1拟于2007年建成并向社会开放的特色博物馆名单一、内蒙古博物馆新馆(综合馆突出特色展览)二、内蒙古民族博物馆(内蒙古博物旧馆改造)三、内蒙古(大窑)原始文化博物馆四、呼和浩特中国旅蒙商博物馆五、呼和浩特草原马文化博物馆六、和林格尔盛乐古城遗址博物馆七、包头科学工业博物馆八、包头美岱召博物馆九、呼伦贝尔中国森林狩猎民族博物馆十、呼伦贝尔市巴尔虎博物馆十一、赤峰敖汉旗辽壁画博物馆十二、元上都生态博物馆十三、多伦县汇宗寺喇嘛教博物馆十四、敖伦苏木生态资源博物馆十五、集宁路遗址博物馆十六、鄂尔多斯青铜艺术博物馆十七、乌海市卓子山岩画遗址博物馆附件2拟于2008年至2010年建成并向社会开放的特色博物馆名单一、中国草原乳业博物馆二、呼和浩特919起义纪念馆三、呼和浩特和林格尔走西口博物馆四、呼和浩特清公主府博物馆五、昭君墓博物馆六、侵华日军海拉尔要塞博物馆七、赤峰市红山文化和辽文化博物馆八、赤峰市辽中京博物馆九、东乌旗乌珠穆沁民族博物馆十、内蒙古鄂尔多斯煤炭博物馆十一、凉城园子沟原始社会遗址博物馆十二、鄂尔多斯乌审旗河套人遗址博物馆十三、巴彦淖尔市河套文化博物馆十四、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傅作义)塞外新舍博物馆十五、阿拉善定远营博物馆十六、阿拉善盟额济纳旗居延博物馆十七、航天博物馆(东风航天城)附件3拟建的部分特色博物馆名单内蒙古自治区到2010年将在全区初步建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管理有序的特色博物馆体系框架。根据全区文物资源分布情况及博物馆建设的基础和特色博物馆建设的基本原则,经专家多次论证,现提出下列特色博物馆名单,供各地在新设改建特色博物馆工作中参考。一、内蒙古博物馆。该馆是全区综合性博物馆,同时也是全区博物馆的龙头,建设亦应突出特色。其中一个重点陈列为蒙古族文物展览。蒙古族在世界上影响很大,现在我区有蒙古族400多万人,是世界上蒙古族人口最多也最集中的地区,同时,内蒙古博物馆是收藏蒙古族文物最多的博物馆。把蒙古族历史文物和民族文物,从政治、经济、生产、生活、文化、宗教、习俗等方面系统地展示出来,使其成为中国乃至世界蒙古族历史文化科研中心和展示中心,对全区及首府影响力的提高会有重要作用。二、清将军衙署博物院。该馆是我国目前现存的三个清朝边疆将军衙署之一,又是保存最好、规模最大的一个,现已部分修缮恢复开放。以后逐步充实完善复原陈列,将成为全国少有的清代边疆地区的将军衙署博物馆。三、内蒙古民族博物馆,把蒙古族、达斡尔、鄂温克、鄂伦春等民族传统生产生活的民族文物,集中展示。利用内蒙古博物馆旧馆改造而成。四、内蒙古清公主府博物馆。清朝政府为加强对蒙古地区的统治,采取了和亲政策,先后有近四十个清皇室公主下嫁内蒙古王公。这一联姻政策,不仅对内蒙古地区政治产生重要影响,客观上对内蒙古地区的经济和文化发展也产生积极影响。现内蒙古各地的公主府建筑中仅呼和浩特公主府保存最完整。把全区清代公主的相关文物,集中于呼和浩特清公主府,建成公主府博物馆,将会很有特色和影响。五、中国旅蒙商博物馆。清朝统一全国后,一大批晋、京、津等地商人进入蒙古高原,在呼和浩特、包头、张家口、多伦、赤峰等城市建立了不少贸易网点,从事内地与草原的经济贸易活动,被称为旅蒙商。并出现了一些较大且很有影响的商家。这种经济活动形式一直延续200余年。现呼和浩特著名的大盛魁和元盛德两个旅蒙商业机构的建筑物依然存在。用其建立中国旅蒙商博物馆,开展旅蒙商文化的研究和展示活动,在中国是特有的博物馆,很有价值。六、内蒙古(大窑)原始社会博物馆。我区从旧石器时代的大窑文化,到新石器时代的红山文化等原始文化类型丰富,并且同中原地区同时期的文化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为中华民族多元统一的历史作出了重大贡献。在呼和浩特东郊大窑旧石器文化遗址附近建立内蒙古原始社会博物馆,系统展示内蒙古原始社会文化将很有特色。同时,该馆还可以改善呼和浩特地区博物馆群落的布局。七、昭君墓博物馆。昭君墓是我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同时是知名度较高的旅游景点。我国秦汉时期的匈奴在欧洲和亚洲地区有巨大影响。昭君出塞,与匈奴单于和亲,是我国历史上民族团结的佳话。利用我区匈奴史和昭君文化的研究成果,建设昭君墓博物馆,提高昭君墓旅游的文化含量,会有效地提高昭君墓的影响力。八、东乌珠穆沁蒙古民族博物馆。乌珠穆沁是蒙古民族中一个著名的部落,在蒙古民族和国内外都有着较高的知名度。乌珠穆沁草原和长期在这里生产生活的乌珠穆沁蒙古民族,其民族传统和生活习俗独具特色,对研究蒙古民族的游牧生活传统具有很高的价值,随着现代化生活的迅速演变,这里的环境和习俗也在发生着改变,有的在逐步消失。因此,建立乌珠穆沁蒙古民族博物馆对乌珠穆沁蒙古民族生产生活用品进行收藏和展示,是十分必要的。九、草原马文化博物馆。中国古代北方游牧民族又称马背民族,马文化历史悠久,丰富多彩。在呼市地区建设马文化博物馆,是从一个特殊视角展示中国古代北方草原民族历史文化的平台。此馆由旅游企业蒙古风情园建设。十、盛乐古城遗址博物馆。和林格尔县盛乐古城,从战国至元延续1600余年,是我区沿用时间最长的古城遗址。其中北魏第一个皇帝拓拔圭在此登基,作为北魏第一个都城使用12年。古城周边现存从战国至元大量古墓葬。随着考古发掘和研究成果的积累,可建立盛乐古城遗址博物馆。与附近的蒙牛乳业集团的工业旅游相结合,是很有前景的博物馆。十一、走西口博物馆。从清朝中后期至民国,山西、陕西等地涌到内蒙古大量的谋生人口,为走西口。走西口留下了大量的动人故事和艺术作品,并在内蒙古中西部地区有着广泛的影响。将走西口典型家庭的史实和文物及艺术作品,加以集中展示,是呼和浩特地区的一个有吸引力的文化旅游项目。此馆可考虑建在和林格尔县城附近。十二、“919”纪念馆。1949年“919”绥远起义,被毛泽东主席称为“绥远方式”。在中国革命史上有重要地位。在呼和浩特建立“919”纪念馆,研究、收藏和展示“919”起义的历史,对保持我区的近现代文物遗产,扩大内蒙古在海内外的影响力,可发挥很好作用。十三、中国草原乳业博物馆。草原游牧民族加工和食用牛、马、羊、驼乳的历史十分悠久,其工具和工艺多种多样,并随着历史的发展不断变化。把从古代到现代的乳业文化形象地展示出来,并生产出售部分乳业产品,将是很有特色的博物馆。此馆推荐由我区的乳业企业创办。十四、凉城园子沟原始社会遗址博物馆。距今6000年前的凉城县园子沟原始社会遗址有几十座窑洞,保存基本完好,在全国罕见。此遗址在呼和浩特到大同公路北几公里处,岱海及岱海温泉附近。清理维修部分窑洞,并塑造恢复原始社会人类生活场景,是一个有一定影响力的博物馆。十五、集宁路遗址博物馆。集宁路古城遗址出土了大量元代瓷器等文物,并发掘出元代城市街道民居市肆等遗迹,对研究元代的城市建设很有价值,同时也具有观赏性,利用考古发掘出的遗迹建立博物馆,将很有特色。十六、元上都生态博物馆。位于锡盟正蓝旗的元上都,是元朝在草原上兴建的都城,建筑规模宏大,在欧洲、日本和北美等地区有广泛的影响。现正进行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的工作,考古发掘研究也在加紧进行。目前已清理维修了部分很壮观的城垣。元上都所在的金莲川也十分壮美。依托元上都遗址,建设元上都生态博物馆,形象生动地再现蒙古族牧民的生产生活景观,包括服装和各类用具,让观众体验蒙古草原生活。十七、多伦汇宗寺喇嘛教博物馆。多伦县汇宗寺为康熙平定葛尔丹所建的喇嘛教寺院,他在此会见内蒙古各旗王公,派仅次于达赖和班禅的黄教第三大活佛章嘉呼图克图在此坐床,目的在于用宗教手段统治内蒙古。各旗王公均在此建有办事机构。现寺庙的古建筑正在修缮。利用这一古建筑建立内蒙古喇嘛教博物馆,展示清代以来的喇嘛教文化。十八、二连恐龙遗址博物馆。二连盆地为世界著名的恐龙墓地。剥离覆盖层,展示恐龙化石埋藏形态,并复原部分恐龙个体骨架,就地建设恐龙博物馆。对增强二连旅游业的吸引力,推动二连的发展将会有重要意义。十九、赤峰市红山文化和辽文化博物馆。赤峰市是红山文化和契丹族的发祥地,在世界上享有盛名。把现赤峰市博物馆改造为红山文化博物馆和辽文化博物馆,成为中国和世界红山文化、契丹文化的文物收藏、研究和展示中心意义重大。二十、辽上京博物馆。赤峰巴林左旗辽上京为契丹族建立的辽王朝的第一个都城,规模很大,保存完好,考古发掘已有不少成果,当地已收藏了大量珍贵文物。辽上京遗址保护方案也已通过国家文物局评审。兴建辽上京博物馆,使其成为保护、研究、展示辽上京历史文物的中心。二十一、辽中京博物馆。座落在赤峰宁城县的辽中京遗址,是辽代的都城之一,并存有国内体量最大的辽代佛塔——大明塔。利用改造现遗址内的辽中京博物馆,主要展示辽中京及辽代中后期政治、军事、经济、文化和民俗历史文物,也将成为在全国有一定特色的古代都城博物馆。二十二、辽墓壁画博物馆。赤峰敖汉旗博物馆现已收藏70余幅辽墓壁画真品,是目前全国收藏辽墓壁画最多的。辽墓壁画是研究契丹民族政治、经济、文化和风俗及当时自然环境的重要形象材料。二十三、中国清代蒙古王府博物馆。赤峰喀喇沁旗王府,是目前我国蒙古王府中保存最好,规模最大的王府。现已投入近千万元完成大部分古建筑的修缮,并于2002年9月15日完成陈列并开馆,下一步继续充实陈列,使其成为中国清代蒙古王府的展览和研究基地。二十四、通辽市科尔沁民族博物馆。通辽市现已落成的二万平方米的新馆,是目前我区规模较大盟市级的博物馆。科尔沁蒙古族历史上出过孝庄文皇后、僧格林沁、嘎达梅林等许多著名人物,影响很大。该馆将科尔沁部落分为几个专题展览,应有重要影响。二十五、内蒙古“五一会址”纪念馆。乌兰浩特“五一会址”,是1947年5月1日内蒙古自治政府成立大会所在地。对我们党解决中国民族问题有重要纪念意义,在中国民族关系史上有重大影响和研究价值。在利用现会址建筑展示的基础上,充实文物,进一步提高陈列水平,扩大展览的影响力。二十六、中国森林狩猎民族博物馆。呼伦贝尔市的鄂伦春、鄂温克、达斡尔三个少数民族均为森林狩猎民族,与美洲、非洲的狩猎民族文化迥然不同,有着鲜明的文化特色。现在鄂伦春、鄂温克、达斡尔三个旗均建立了民族博物馆,将其精华吸收并完善,在海拉尔建立森林狩猎民族博物馆,对三少民族文化的研究和继承及旅游业都有重要意义。二十七、侵华日军海拉尔要塞博物馆。侵华日军曾在海拉尔奴役中国数万劳工,秘密建成许多处规模庞大的地下防卫工事。现已进行部分清理和展示工作。在此基础上,建立侵华日军海拉尔要塞博物馆,以收藏和展示日本侵略者在呼伦贝尔地区的罪恶史实为主,是一处极好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同时也是很具吸引力的旅游景点。二十八、巴尔虎博物馆。呼伦贝尔市的巴尔虎部落,是从北方迁移过的,民族特色保存较为完整,民族文物收集较多,距满洲里较近,与满洲里、扎赉诺尔的文化展示项目组合展示。二十九、包头工业科学博物馆。包头是我区最大的工业城市,钢铁、稀土和机械制造业在国内外都有一定影响。收集现代工业发展的文物和标本予以陈列,展示包头以至内蒙古整个工业科学发展的历史,会很有特色。同时也可继续选择特色主题,展示历史文物。三十、美岱召博物馆。美岱召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与阿拉坦汗和三娘子有关的建筑和遗物很多,其明代建筑物也很有特色,其中大量壁画十分珍贵。利用美岱召城寺的古建筑,进行复原陈列,尤其要反映阿拉坦汗和三娘子的历史功绩的陈列。既增加了美岱召古建筑群的文化含量,又宣传了历史上的民族团结。三十一、乌海岩画遗址博物馆。我区古代游牧民族在阴山、贺兰山、大兴安岭留下了大量的岩画,内蒙古是我国岩画密集地区,并有以盖山林先生为代表的在国内外有影响的岩画专家。乌海市召烧沟存有大量的岩画精品,现有部分保护建筑。在此基础上,扩建为岩画遗址博物馆,展示全区岩画文化,成为内蒙古岩画专业博物馆。三十二、鄂尔多斯青铜艺术博物馆。鄂尔多斯博物馆收藏了大量的匈奴时代的鄂尔多斯式青铜器,是目前国内外收藏该青铜器最多的博物馆,受到欧洲等地研究者的重视。在加强研究的基础上,该馆可挂鄂尔多斯青铜器博物馆牌子。三十三、河套人遗址博物馆。上个世纪二十年代在乌审旗大沟湾发现的河套人,是我国同北京人、蓝田人、元谋人并列的四大猿人之一。同时,该地还蕴藏着丰富的哺乳动物化石。在世界上有一定知名度。在保护河套人遗址的基础上,可建立河套人遗址博物馆。三十四、内蒙古鄂尔多斯煤炭博物馆。利用煤矿废弃矿井,采取安全措施,把煤炭的形成、种类及采掘的历史演化,采掘工具和煤炭各类加工产品展示出来,既有传播煤业科学知识的作用,又是一旅游产品。由鄂尔多斯市的煤炭企业建设。三十五、河套文化博物馆。巴彦淖尔盟河套地区从秦汉以来即进行开发,有丰富的文化史籍和大量的文化遗存。将河套开发历史文物进一步收集陈列,对科研和旅游均很有价值。三十六、杭锦后旗(傅作义)塞上新舍博物馆。抗日战争期间,傅和义去河套地区兴修水利,兴办学校等作了许多有益的工作,留下了许多文物。其中塞上新舍很有特点,将其复建开辟为博物馆,展示傅作义等爱国将士的事迹很有意义。三十七、定远营博物馆。阿拉善盟巴彦浩特定远营,包括阿拉善王府及附属建筑群,在中国近现代史上有一定影响,在那里曾发生过一些重大历史事件。现定远营大部分古建尚存,予以复建和修缮,建成定远营博物馆,会有很好影响。三十八、居延博物馆。阿拉善盟额济纳旗有大量的汉代至西夏和蒙元时代的古遗址,曾经出土过在世界上有重要影响的居延汉简和西夏文书及大量彩色绘画。近年来,我区考古工作在这里取得许多成果。在额济纳旗兴建居延博物馆,与当地奇特的自然景观相配合,对国内外学者和旅游者会有一定吸引力。三十九、航天博物馆。位于额济纳旗境内的东风航天城,是我国最早建立的航天器发射基地,为祖国航天事业做出杰出贡献,并留下大量文物。利用这些文物建立航天博物馆,与额济纳旗黑城等大量的文化遗产、奇特的自然景观和居延博物馆相呼应,会产生较大的社会影响和较好的旅游收益。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区科教兴区突出贡献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我区实施“科教兴区”战略以来,全区各行各业在科技自主创新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在自治区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协调持续发展中发挥了巨大作用。为了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科技发展的决定》(内党发〔2005〕19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实施科技强区纲要的通知》(内政发〔2005〕69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技术跨越战略的意见》(内政发〔2005〕54号)精神,进一步表彰先进,推进全区科技自主创新事业向纵深发展,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开展全区科教兴区突出贡献奖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自1995年实施“科教兴区”战略以来,在科技自主创新、科技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取得重要成果并做出突出贡献的符合评选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二、评选条件(一)全区科教兴区突出贡献奖先进单位评选条件。1、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科技强区战略的实施,重视科技创新环境建设,不断加大科技投入力度,为构建和谐内蒙古发挥了重要作用。2、拥有专门的研发机构和实力雄厚的科研团队,具有较强的科技自主创新能力。3、为科研人员开展试验研究、技术开发、成果应用与推广提供条件和各种保障。4、在原始创新、集成创新、消化吸收再创新方面获得重大科学发现或技术发明。5、在关键技术、共性技术方面获得突破,实现集成创新或消化吸收再创新。6、科技自主创新成果显著,科学发现和学术水平处于国际领先或者先进水平;技术发明的关键技术获得发明专利;集成创新和消化吸收再创新的研究成果自推广应用以来,创造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对推动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起到重要作用。7、重视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出优秀的专业技术人才。(二)全区科教兴区突出贡献奖先进个人评选条件。1、科技创新意识较强,在专业技术领域科研能力和水平较高,在业内达到公认的较高水平。2、在原始创新方面取得重大发现、技术发明,或者在集成创新、消化吸收再创新方面获得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的重大突破。3、科技自主创新成果的实施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成果对某一学科理论的丰富和拓展具有重要的科学意义和价值,达到国际领先水平,技术难度大,成果转化程度高,对推动自治区行业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调整具有重大作用。4、在科技自主创新成果研究开发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并取得关键技术的突破,获得重大创新成果或发明专利;取得重大科学发现的,论文必须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权威学术刊物上发表或重要学术会议上宣读,并得到较为广泛的引用或应用。5、在科技自主创新过程中,对于成果的完成和实施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在组织、协调和管理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三、评选办法和要求(一)全区科教兴区突出贡献奖评选采取组织申报和行业专家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组织申报必须实事求是,坚持公开、公正、公平,保证质量,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以领导集体讨论决定的方式推荐候选对象。行业专家推荐必须由同行业在职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2名专家推荐,被推荐单位和个人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实事求是地提供评选材料。(二)候选单位和个人要依据评选条件,提供在创新性、专利申请、论文(著)发表(国内外核心期刊、第一作者)、获奖情况、技术创新人才培养以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方面的相关材料,同时提交与自主创新成果相关领域的专利、查新检索报告。(三)严肃推荐评选工作纪律。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单位和个人,经查实后,取消所推荐单位的评选资格。(四)各盟市科技局推荐候选单位和个人共2至3个(满洲里市和二连浩特市各推荐1个),高等院校和有关委办厅局、有关企业推荐候选单位和个人各1个。被推荐的候选单位或个人,要认真填写《全区科教兴区突出贡献奖审批表》一式两份,填写内容要客观真实、重点突出、文字精炼,字数控制在2500字以内(可另附页),同时提交相关证明复印件,上述材料报送时间以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开展全区科教兴区突出贡献奖评选工作的预通知》(内科发政字〔2005〕35号)为准。联系人:宋志文联系电话:(0471)62821246966388E-mail:zhiwensong@263net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西街141号邮编:010010附件:1、全区科教兴区突出贡献奖审批表(集体)2、全区科教兴区突出贡献奖审批表(个人)二〇〇五年十一月一日附件1全区科教兴区突出贡献奖审批表(集体)呈报单位:填报时间:2005年月日单位名称单位性质职工总数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研发机构科研人员数通信地址邮政编码1995年以来获得省部级以上与科技自主创新成果相关的表彰奖励情况主要业绩一、在科技创新工作的开展方面:二、在科技自主创新所取得的成果方面:三、专利申请及受理情况:四、论文发表情况:五、项目成果对推动科学发展、技术进步所起的作用以及项目实施所取得的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情况:六、技术创新人才培养情况: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所在单位审核意见(盖章)年月日盟市科技部门审核意见(盖章)年月日委办厅局或行业专家推荐意见(盖章)年月日自治区科技厅审批意见(盖章)年月日附件2全区科教兴区突出贡献奖审批表(个人)姓名:呈报单位:填报时间:2005年月日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第一学历最后学历学位参加工作时间职务职称工作单位联系电话1995年以来受过何种与技术创新研究成果相关的表彰奖励工作简历主要先进事迹一、个人的科技创新意识及创新能力表现:二、所取得的科技自主创新成果:三、本人在创新成果完成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四、专利申请及受理情况:五、论文发表情况:六、项目成果对推动科学发展、技术进步所起的作用以及项目实施所取得的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情况: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所在单位审核意见(盖章)年月日盟市科技部门审核意见(盖章)年月日委办厅局或行业专家推荐意见(盖章)年月日自治区科技厅审批意见(盖章)年月日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报送2006年会议计划的通知
    自治区各委、办、厅、局: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会议审批的有关规定,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将对2006年拟以自治区人民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区性工作会议、现场会、电视电话会议进行年度审批。请各部门和单位尽快提出会议计划,并于2005年11月15日前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会议处。联系人:张浩孙炜联系电话:694586069458616945862(传真)联系地址:自治区人民政府机关大院8号楼207室附件:拟以自治区人民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区性会议计划表二〇〇五年十一月一日附件拟以自治区人民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区性会议计划表单位:会议名称会议时间会议地点召开事由会议规模及范围召开方式备注注:召开方式指工作会议、现场会、电视电话会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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